鹿苑镇出台集会法修正案,剑指龙泉寺

鹿苑镇近期出台《鹿苑镇大规模集会法修正案》,该修正案规定,除非得到镇委会书面许可,任何人不得举行或通过广告及其他方式发起500人以上的大规模集会活动。相关活动应向镇委会提出申请,同时至少提前120天向镇管理员报备。根据镇建筑检查员、镇工程师和镇律师的建议,镇委会可以对相关申请以多数票否定。如获批准,申请者应付1000美元申请费(不归还);申请者应负责偿还镇委员为大规模集会提供服务开支,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接通和使用公共用水、镇雇员的加班费以及镇上所可能提供的其他服务费用。违反上述每项规定者,罚款2000美元(以下)或监禁6个月以下。
    近年来法轮功龙泉寺与鹿苑镇当局关系持续紧张,鹿苑镇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给予龙泉寺宗教特别许可,尤其在龙泉寺入住人数及周末访客数不断扩大上一直存在摩擦。鹿苑镇先前严格将龙泉寺的活动人数限制在200人,但龙泉寺的剧院就有近千座位。去年鹿苑镇曾要求龙泉寺在就其大型工程车损毁道路进行赔偿,但反被龙泉寺一纸诉状告到地方法院。在此背景下,鹿苑镇此次出台新规,明显针对龙泉寺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2014.2.17)

没有评论:

发表评论